网站首页
首页
走进星空
资质荣誉
律所合作
星空讲堂
服务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纠纷
工伤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精英团队
客户案例
工伤专栏
客户案例
星空新闻
关于我们
律所概况
联系我们
导航
首页
走进星空
资质荣誉
律所合作
星空讲堂
服务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纠纷
工伤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精英团队
客户案例
工伤专栏
客户案例
星空新闻
关于我们
律所概况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星空
>
星空讲堂
>
星空讲堂
民法典200问之第16问:什么情况下法人终止?
所属分类:
走进星空
发布时间:
2021-10-08 09:48:08
答:法人终止的原因有:(1)法人解散;(2)法人被
宣告破产;(3)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出现以上原因之一,并经过依法清算、注销登记程序后才能使法人终止。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
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
依照其规定。
走进星空
资质荣誉
律所合作
星空讲堂
1011571850
咨询电话
15213362841
咨询电话
1869666310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