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0问之第29问: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死
所属分类: 走进星空 发布时间:2021-10-27 09:47:44
答:股权就其本质属性来说,即包括股东的财产权,
也包括基于财产权产生的身份权即股东资格。就股权所具
有的财产权属性而言,其作为遗产被继承是符合我国现行
法律规定的。而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公司法》第 75 条
规定提供了股东继承的一般原则,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
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除外。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章程只能合理限制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继承编的基本原则,剥
夺继承人获得与股权价值相适应的财产对价的权利。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