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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78问:甲和乙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了

答:合同签订地为 C 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 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本案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了合 同,最终乙于 C 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因此合同成立地点 为 C 地。若甲、乙明确约定 A 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则该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A 地。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 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 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 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