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首页
走进星空
资质荣誉
律所合作
星空讲堂
服务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纠纷
工伤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精英团队
客户案例
工伤专栏
客户案例
星空新闻
关于我们
律所概况
联系我们
导航
首页
走进星空
资质荣誉
律所合作
星空讲堂
服务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纠纷
工伤事故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债权债务
精英团队
客户案例
工伤专栏
客户案例
星空新闻
关于我们
律所概况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走进星空
>
星空讲堂
>
星空讲堂
民法典200问之第132问: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
所属分类:
走进星空
发布时间:
2022-11-07 09:10:19
答:此时李某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十万元借款系张
某、王某夫妻用于共同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
是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
走进星空
资质荣誉
律所合作
星空讲堂
1011571850
咨询电话
15213362841
咨询电话
1869666310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