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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136问:甲系乙、丙的非婚生子女

答:应当给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规

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

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