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讲堂

民法典200问之第144问:、张某和王某经协议离婚

答:不正确。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你或母所享

有的一项法定权利,中止探望权的唯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

身心健康,且必须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除此之外,任何

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父或母的探望权。因此,

王某因张某不支付抚养费而拒绝张某探望孩子的做法是不

正确的。本案中,张某不支持抚养费,王某可以依据离婚

协议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按约支付抚养费。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

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

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

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