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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154问:张某未婚生育一女,因自

答:能。叶某夫妇与张某之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并不是

因为虐待、遗弃张某之女而解除,而是张某主动要求解除

收养关系,叶某夫妇有权要求张某给予补偿。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 生父母要求解

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

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

收养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