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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之第164问:自然人在立遗嘱时,对担

答:遗嘱见证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

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并且不能有可能受

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

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利害关系人。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

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

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